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截至6月27日,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八省份,四川、河南、山西、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均已发布了实施方案,明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教育小新通过梳理发现,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八省份在选考科目、赋分方式、录取方式上进行了多种探索创新。
四川
6月27日,《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
四川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四川省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
“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
“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考科目考试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选考要求方面,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科目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录取方式方面,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河南
6月27日上午,河南省xx新闻办召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根据方案,2022年秋季入校的河南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将不再实行文理分科,2025年河南新高考开始实施“3+1+2”模式。
山西
2022年秋季起,山西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将实行“3+1+2”模式选科制度。新高考“3+1+2”模式。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及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云南
从2022年(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云南高考将实行“3+1+2”新高考模式。
内蒙古
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
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陕西
6月27日上午,陕西省xx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实施方案》明确,陕西省作为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2025年整体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实行“3+1+2”模式。
青海
6月27日,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在西宁召开。省教育厅D组书记、厅长申红兴介绍了《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青海省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取消文理分科,改革高考科目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14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首先在历史、物理2科中自主选择1科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自主选择2科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计入高考总成绩。
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省教育厅也将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2025年,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行“3+1+2”考试模式。
考试科目包括3科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科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2科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考生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高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历史、物理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实施“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统一考试标准,考务组织和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宁夏
6月27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Dxx、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宁夏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综合自各省教育厅网站、中国青年报、央广网、内蒙古日报
图片来源:四川新闻网、中国青年报、高考快讯、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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