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31岁博士病逝捐器官

前言
“虽然我是农民,没有什么文化,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捐精还能意外猝死的”。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在武汉的一家医院里面哭诉着,大喊着。
原来这位老人的儿子郑刚在取精室内意外猝死,但校方和医院都极力的推卸责任,只愿酌情赔偿8.8万,在老人看来一辈子辛苦培养出来的优秀孩子,却在死后获得的补偿金,连村里一头老黄牛的价钱都比不上,为了讨回公道,他起诉了医院和校方,但随着事件的调查,发现其中有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细节,这一场意外的背后,包含了太多的秘密。
男博士连续五次捐精
郑刚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在读医学博士,在学习期间遇到了志同道合的妻子吴某,当时两人都是同院研究生,在一段时间的相处后,正式确立了关系,郑刚也把吴某带回家见了父母。
两人由于都是医学专业,从研究生到博士生的学习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他们先把终身大事解决了,两人一同读博的时候就领证结婚了。
两人读博期间,赶上了学校的人类**库正在试运营,校园内都在大力倡导大学生主动“捐精”,郑刚和妻子吴某商量后,主动加入了捐精的队伍之中。
2011年1月,隶属中华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库,再一次拉出横幅招募“高智商优质基因”,郑刚在2010年12月的时候就签署了“捐精协议”,自身的条件十分优秀,属于优质基因,所以他开始体检身体,在确认各项指标合格以后,医院给他安排了十一天内的五次“捐精”,每一次捐精都会有几千元的报酬。
2011年2月1日,郑刚的第一次捐精如期而至,他在采集室里待了几分钟后,顺利的完成了第一次“捐精”。休息了两天后在2月4日这一天进行了第二次,6日进行了第三次,以此类推连着采集了四次的郑刚,身体并没有出现异样,但就在12日这一天,郑刚最后一次采集的时候,却迟迟没有从采集室出来,医护人员先是拨打了郑刚的电话无人接听,这才感觉情况不妙,医生直接冲进采集室,看到郑刚早已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医院立马通知了郑刚的妻子吴某,经过一系列的急救措施,郑刚的意识一直没能恢复,最终的2011年2月12日的下午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脏病突发猝死”。
捐精猝死的原因
肾精本就是先天之本,肾精充足的人往往精力旺盛,气色红润。在正常情况下,捐精后正常的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一般是没有大问题的。
但郑刚和我们的职业不同,一般男性如果短时间内多次泄精,或许可能会出现腰酸背痛等小毛病,但如果是长期处于高压和熬夜状态的人,可能就会造成意外的发生。
若“郑刚的意外”就是一起心脏病突发猝死事件,为何郑刚的老父亲郑金龙会一直追查,决不妥协校方和医院的解决方案,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这一切还要从郑刚的家庭说起,郑刚出生在湖北鄂州的一个小村庄里,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叫郑静,两兄弟从小都聪明懂事,从来不让父母操心。
尤其是弟弟郑刚的成绩,完全可以用学霸来形容,在初中升高中的时候,他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当地的重点高中,而哥哥郑静的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于是哥哥决定辍学,早早的来社会上打拼。
和家里人一起供弟弟郑刚上学,郑刚深知家里的不易,在学校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外,所有时间都用来学习功课,从来不敢贪玩偷懒,只求学有所成能回报家人。
可高考前夕郑刚由于身体不适,在考场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平,只考上了三峡大学医学院,此时他内心的压力逐渐加大,大学期间他更加埋头苦学,平时省吃俭用,夏天一件薄衣,冬天一件棉衣,把所有省下的钱都会寄到家里。大学毕业后郑刚被分配到了湖北老河口市人民医院工作。
但他并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而是就职期间继续考试,成为了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妻子吴某结婚后,两人继续在校读博,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
可就在2011年2月12日,郑刚第五次捐精后出现了意外,妻子吴某急忙给公公郑金龙打了电话,等到老父亲郑金龙赶到医院后,只见到了小儿子冰冷的遗体。
当天晚上郑金龙还处于极度的悲伤之中,郑刚的妻子吴某却一直让公公郑金龙签署“同意火化”的协议,等到郑刚的遗体被火化以后,校方和医院提出愿意承担责任,一共赔偿郑金龙8.8万元,同时还会减免吴某在读博士的各种费用,并在学有所成之后给吴某安排工作。
郑金龙听完处理结果后,犹如一道晴天霹雳,辛苦一辈子养大的优秀儿子,都没有老家的一头老黄牛值钱,可儿媳吴某却一直劝说公公郑金龙息事宁人,不要把事情闹大了,懂得见好就收。
郑金龙虽然没有文化,可心中越想越不对劲,他发现赔偿金虽然少,但儿媳吴某的读博的各种费用被减免,并承诺给她安排工作。
原来在郑刚去世后,吴某被校方和医院的领导,单独叫到了办公室攀谈了四个小时,最后一起签署了三方协议,才得来了8.8万元的赔偿金。郑金龙这才恍然大悟,当晚儿媳吴某急着让他签署火化同意书,就是想让郑刚死无对证,任凭医院和校方自由说辞。
但他在最后一次见到郑刚的遗体时,感觉儿子身体有异样,并不是简单的捐精意外猝死,而是和医院给提供的“助兴药物”有关,以及11天内捐精五次,很可能就是“过劳而死”,而不是意外猝死。
可不管郑金龙如何辩解,郑刚的遗体已经被火化,学校和医院是坚决不承认郑刚是“过劳致死”的,他们只拿着最后的检查报告说话。至于给郑刚妻子吴某减免了学费,以及安排工作,都是出于人道主义,并非另有原因。
于是郑金龙坚决不同意8.8万的处理方式,要求校方和医院赔偿400万,医院和学校看到郑金龙无中生有,不断坐地起价,提出荒唐的赔偿金后,不再和郑金龙好商好量,双方都决定让**来判定这一起案件。
结果
医院和校方自然是不缺请律师的钱,可怜的郑金龙由于家中贫困,只能自己收集材料,自己在公堂上给儿子郑刚辩护,
2011年9月11日,郑金龙拿着自己准备的六大箱材料,在法庭上面毫无逻辑的陈述了一个小时,最终的诉求就是郑刚是过劳死亡,要求对方索赔四百万。
可对方的辩护律师只拿出了身体检测报告,双方签订合同后,就足以证明郑刚死于意外猝死,并在捐精之前身体一切正常。法官基于情感和证据双重基础之上,最终判处医院和学校赔付郑刚家属19万元,但郑金龙依旧不依不饶,再一次上诉可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郑刚的意外猝死案件,里面的是是非非,最终在**的判决下结束了。可郑金龙一家引以为傲的儿子,再也回不来了,即便老父亲辩解再多,都比不过白纸黑字的证据,在郑刚遗体火化后,更是死无对证,即便里面有再多的问题,谁也无从查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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