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熊强
经最高人民**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以故意杀人罪、**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最高人民**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7日,得知主犯被执行死刑的受害者父亲李胜告诉记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感谢公检法机构对此案作出的努力。他表示,将尽快到女儿墓前告慰,“现在我们的生活慢慢归于平静,之后将会再去一次位于西双版纳的女儿遇害地。”
李胜表示,过去两年为女儿的案子,共计花费40余万,直播带货是为了还债,因为生活还要继续,但并不后悔放弃百万赔偿。如今,事情尘埃落定,李胜也感慨万千。
李胜的代理律师杨柱向澎湃新闻表示,司法机关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7月9日,21岁女孩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
2020年8月4日,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通报,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称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峤(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于8月3日在南京市将洪峤、张晨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泽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峤与张晨光、曹泽青在南京合谋,张晨光光、曹泽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9月4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7日,李某月家属和代理律师一起参加了案件庭前会议。李某月父亲申请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为10万,希望以此“表明要求洪峤死刑的态度”。
2022年1月28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开庭审理,案件择期宣判。
2022年7月7日,该案一审宣判,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2年7月,李某月家属向媒体透露,该案中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提出了上诉,其中洪峤提出无罪上诉,另两人提出上诉是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2022年8月26日,该案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主犯洪峤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驳回精神鉴定要求。
2022年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合自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微信公号、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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