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糜烂冷冻怎么样,宫颈糜烂——一个过时的疾病





转自中国新闻周刊







宫颈糜烂向来被看作一种常见的妇科病。然而,这个“病”不仅已经在美国教科书里被删除,而且它是一种“癌前病变”的说法也被否定。尽管如此,在国内医疗市场上,这个“病”却被普遍过度医疗。







两年前,王佳在体检时查出了有“轻度宫颈糜烂”,便找了北京一家口碑不错的私营医院,花两千多元做了LEEP刀(宫颈电外科环切术)手术。







尽管为她做体检的医生已经告诉她,轻度的宫颈糜烂并不需治疗,“但我有些不放心,为了以后生育着想,还是把它根治了吧。”王佳解释说。







其实,就连她的体检医生恐怕也不知道,让王佳如此放心不下的“宫颈糜烂”,根本就不是一种病。



宫颈糜烂——易被过度治疗的妇科病











一个从教科书里被删除的“病”







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医生宋学红的桌子上,放着一摞复印的报纸,那是她2010年8月发表在《健康报》上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宫颈糜烂,一个错误的诊断术语》。只要遇到因“宫颈糜烂”前来看病的人,她都会先“派发”一张报纸的复印件给对方。







“每天我都要接待好多这样的‘病人’,其实,单纯性糜烂根本就不需要治疗。”这位妇产科主任医师语气中透着无奈,“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在美国,宫颈糜烂就不是病了,甚至这个词,也从教科书中被删除了。”







如今在广州一家三甲医院妇产科当医生的韩女士清楚地记得,5年前,当她还在南方医科大学读书的时候,当时第5版的《妇产科学》教科书上,还将“宫颈糜烂”列为慢性宫颈炎的症状之一,对其诊断的方法也停留在肉眼观察的阶段。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查询得知,2008年出版的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已在其前言中明确表示:要和国际接轨,重视知识更新……不断更新临床诊断治疗标准。例如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







“柱状上皮外翻”究竟是怎么回事?对此,宋学红解释说,女性子宫颈表面的上皮在胚胎发生期有两种:原始鳞状上皮与柱状上皮。在青春期前,原始“鳞-柱交界”位于宫颈管内等处。青春期后,在雌激素的作用下,子宫颈的体积迅速增长并大大超过子宫体,随即发生 “宫颈外翻”。外翻使宫颈柱状上皮暴露于宫颈外口,呈红色粗糙状——红色是因为柱状上皮呈单层排列,其下方有丰富的血管网;粗糙是因为柱状上皮相互融合呈绒毛或颗粒状。







简单地说,柱状上皮外翻是女性体内的雌激素“作祟”而造成的,这一生理现象会从女性的青春期起持续几十年。至于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则因体质而异。宋学红说,“单纯柱状上皮外翻程度的轻重,跟疾病没有关系。”







尽管如此,在“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出版数据库里搜索“宫颈糜烂”,总共能找到8813篇相关文章。其中最早的一篇可追溯到1958年,而仅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就有610篇以“宫颈糜烂”为关键词的中文论文发表。然而,以“柱状上皮外翻”或“柱状上皮异位”为关键词,总共检索到的文章还不到10篇。







在有关宫颈糜烂的众多著述里,可以轻易看到对其治疗方法的描述:从早期的各种中药治疗、**、火熨疗法、电烙、冷冻、高频电刀,到后来的超声、电切、微波、激光,直至如今最







先进的LEEP刀。在过去的50多年里,医学界对宫颈糜烂的治疗方法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







然而,用“宫颈糜烂”来描述女性子宫颈外口红色粗糙状的外观,这是医学上一个历经100多年的错误。使用各种疗法、治了这么多年的“宫颈糜烂”原来不是病,中国医学界对此的认识竟比国外落后了近30年!不仅如此,这种“误会”迄今还在有意无意地被延续着。







被过度医疗的妇科病



宫颈糜烂——易被过度治疗的妇科病











在互联网上搜索“宫颈糜烂”,得到的结果是很多“医疗健康网站”有关这一“疾病”的知识,以及很多专科医院宣称的“最先进”的治疗手段。







当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在电话里描述自己有“轻度宫颈糜烂”,咨询北京奥北医院时,对方回答说,“如果您做过了TCT检查(一种宫颈涂片的检查方法)没有异常的话,就可以在我们这儿治疗,只需要一次性做个美国LEEP刀手术,效果很好。价格是985元。”







“在我们医院,LEEP刀一年也用不到几次。但很多小的民营医院,请一些职称较高、但是医学理念已经落后的退休医生来坐堂,”上海一家高端私营医院的董事长、美国妇产科专家协会认证医生郭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于他们来说,治疗宫颈糜烂是一块‘大肥肉’,一项手术少则上千元,多则六七千。”







郭桥介绍说,在美国的医院里是不诊断宫颈糜烂的,只根据细胞病理学分析的结果来作判断,而不以肉眼看到有没有“糜烂”为依据。至于所谓的“重度宫颈糜烂”,很可能是因为患者有其他的炎症。







郭桥补充说,除了宫颈糜烂,被过度诊断、过度治疗的另一种妇科病是“盆腔炎”。因为盆腔炎除了细菌感染引起的之外,还有可能是生理性的,但是较难通过化验、B超等方式确认。“在国内,只要你因为妇科方面的原因而肚子不舒服,如果找不出什么明显的原因,医生大多都会给你诊断成盆腔炎。”







韩医生也证实,有一些二十来岁的年轻女性来她们医院看宫颈炎症。问了以后才知道,她们之前很多是去那些私营诊所看过宫颈糜烂。“其实她们本来没什么病,但做了LEEP刀手术后,没有恢复好,引起伤口发炎,花了好几千,反而给自己找病。”







治疗“宫颈糜烂”有悖医学伦理,宋学红表示,同时,这些人在接受治疗后,会误以为宫颈糜烂治好了,以后就不会得宫颈癌,从此不再做宫颈筛查,这样反而增加了以后患癌的风险。另外,无谓的治疗还可能给身体带来额外的伤害,如宫颈外口粘连或闭锁,创伤导致宫颈炎症或宫颈子宫内膜异位症,宫颈机能受损引起妊娠期流产或早产等。







除了临床上的过度医疗,观念的更新也许需要一定的时间。郭桥认为,国内的医学观念陈旧,惯用肉眼观察而非依据细胞病理学的方法来下诊断,也是导致“宫颈糜烂”治疗误区的原因。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LEEP刀这项本是用于治疗宫颈癌前期病变的技术,如今却被很多医院拿来治疗宫颈糜烂。宋学红对此深感担忧,差不多有60%的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宫颈柱状上皮外翻情况,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说到这儿,她提高了音调,“中国女性的**养活了多少厂家!”







“糜烂”与宫颈癌的关系已经撇清



宫颈糜烂——易被过度治疗的妇科病











1958年,北医附属一院妇产科教研组在防癌普查工作中,对7499名30岁~60岁的妇女做了调查后发现,可致癌前病变的宫颈糜烂的发病率为56%,他们认为“由此可见,在防癌工作中积极治疗宫颈糜烂是非常必要的”。这一研究结果发表在1959年1月的《北京医学院学报》上,是网上检索到国内最早的对宫颈糜烂与宫颈癌关系的论述。







一直以来,医学界将宫颈糜烂看作是可能发生宫颈癌的前兆。也正因为如此,毕业于名牌大学、并自认为有点儿医学常识的王佳一听到自己有宫颈糜烂,总是感到放心不下,说什么也要把这个“病根”给断了。







宫颈癌是全球妇女恶性肿瘤中仅次于乳腺癌的第二种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实际上,医学研究已经明确:持续的致癌性人**瘤病d(HPV)感染,是导致宫颈癌的主要病因。因此,最新医学观念认为,“宫颈糜烂”与宫颈癌并无直接关系。







实际上,宫颈癌是个相对“善良”的癌症,可防可治。宋学红说,并非所有持续的致癌性HPV感染一定会导致宫颈癌。绝大多数的HPV感染,特别是35岁以下的妇女,可经自身天然的免疫力自动清除。最新来自全球的、与HPV感染相关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女性在其初次**后的第一个10年里,HPV的感染率高达80%,但其中绝大多数感染在1~2年内即自动清除。







尽管中、晚期宫颈癌的死亡率很高,但是早期宫颈癌治愈的成功率几乎可达100%。这是因为,与其他恶性肿瘤相比,宫颈癌的最大特点是生物学进程相对缓慢。从持续的致癌性的HPV感染到重度癌前期病变平均要历经10年;而从早期宫颈癌发展至晚期,平均也要经过10年时间。其中的第一个10年,恰恰是女性进行有效筛查、诊治的关键期。







宋学红也指出,女性在出现柱状上皮外翻的情况下,相对更容易感染HPV。不过其与宫颈癌的关系,目前科学界并无定性或定量的结论。因此,一些私营医院宣称的“宫颈糜烂可导致患宫颈癌的几率增加百分之多少”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总之,有‘糜烂’,不等于是宫颈癌前病变;没有‘糜烂’,也不代表没有癌前病变。”因此,宋学红建议,重要的是,育龄期妇女都应定期做宫颈筛查,而这和有没有“糜烂”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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