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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力帆”)向**申请破产清算,河南力帆由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持股。
3月6日,力帆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河南力帆向**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公告,河南力帆自2020 年以来无实质业务开展,截至2022年9月30日,河南力帆未经审计净资产-15,360万元,负债总额18,914万元,严重资不抵债,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河南力帆2020年以来无实质业务开展,截至2022年9月30日,河南力帆未经审计净资产-15,360万元,负债总额18,914万元,严重资不抵债,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鉴于上述情况,为优化经营结构、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障河南力帆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河南力帆拟以资不抵债且不能偿还债务为由,向**申请破产清算。
据悉,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四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含出口);新能源四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的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农机、农具的生产和销售;电动车用大型充电、换电设备的制造、组装和销售;新能源站的设计及项目开发,组织新能源站的项目建设;为电动车提供充电、换电服务;太阳能、风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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