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病d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健康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发展,现将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校安排
(一)所有教职工于2月16日(星期四)返校报到,请合理安排返韶时间;
(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需按程序请假。
二、学生返校安排
(一)学生于2月16日-17日分批返校、注册,2月20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第一批:2月16日(星期四),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英东生物与农业学院、英东食品学院、体育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学生。
第二批:2月17日(星期五),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韶州师范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医学院学生。
(二)请相关单位做好安排,通知学生按时返校,确保返校秩序正常。
三、返校条件和要求
(一)第一类:暂缓返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师生,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并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从发病第5天开始,体温正常、连续两天核酸检测或抗原自测阴性)后提出申请。
2.患有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以及因生理、心理或其他原因,达不到返校要求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后提出申请。
(二)第二类:正常返校
所有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按照返校时间安排返校。
(三)返校要求
1.所有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提前返校。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提前到校。
2.所有师生返校前一周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d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师生,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并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需做好师生开学返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后勤处要认真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和消杀。
(三)安全保卫处统筹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工作。
(四)防控办、医务室、后勤处统筹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五)健康驿站工作专班各工作组提前做好健康驿站各项准备工作。
(六)全体师生要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个人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入校健康自我管理工作。
(七)响应国家新冠病d疫苗接种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及早完成疫苗第二剂次加强接种。
来源 | 韶关学院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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