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处(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录取分数线)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9〕4号)的精神,我校2019年面向本校和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招收“专升本”学生。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报考流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我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具有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并能如期毕业;高职高专阶段就读在所报考专业的面向专科专业范围内。
3、学生选报专业与专科就读专业对照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报考流程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考试科目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报考流程
三、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13日-5月24日登陆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在线(http://jw.hbuas.edu.cn/jwxx/z**.htm)“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湖北文理学院学校代码为10519,专业代码见“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网报时如实填写信息。
2、现场确认。请于5月25日—5月28日到学校致远楼139室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201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
②专科阶段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报名费:130元。(《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
3、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须在6月15日—6月22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察看考场。
4、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考试地点:湖北文理学院北区8号教学楼。
5、成绩公示。7月22日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hbuas.edu.cn/jwxx/z**.htm)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接受异议,公示期7天。
6、录取方案。
①录取时,在专升本计划内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③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生,录取的学生也不能申请转学、转专业。
7、资格审查。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8、发放录取通知。公示期满,我校于8月10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并在校园网上正式公布;经教育厅集中审核通过后,由我校教务处通知学生,学生凭本人xx领取录取通知书。
9、报到。学生持我校的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手续报到。“专升本”学生的档案按照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办理或由考生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交学校档案馆。
四、管理与待遇
按照鄂教高函〔20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19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班到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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