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北大家教中心”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有没有关系?至少,清华大学“撇清”彼此之间的关系。
日前,清华大学将“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的运营方——汇译达(北京)国际翻译有限公司诉诸**,称其未经许可在所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构成侵权。
登录“清华北大家教中心”,赫然显示“清华北大校内勤工俭学机构”VS“清华北大学生干部联合创办”。很显然,这是该网站使用“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的重要原因。
但是,清华大学诉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了“清华”商标注册证。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上,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学校(教育)、函授课程、培训、教育信息等,注册有限期自199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
原告发现,汇译达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所有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的显著位置使用“清华”字样,并号称其由“清华……学生干部联合创办”及为“清华……校内勤工俭学机构”,对其主营的教育培训业务进行不实宣传,且违法获利巨大。
因此,清华大学起诉到**,请求**判令汇译达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从“清华北大家教中心”提供的收费标准来看,确实存在巨大的获利可能。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竟然提供在职教师、重点学校教师以及星级教员(在职教师),最高收费达到每小时300元至500元。然而,教育部明文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同时,从天眼查显示的结果看,汇译达(北京)国际翻译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世纪尚才国际翻译(北京)有限公司和于军委,显然与“清华北大校内勤工俭学机构”、“清华北大学生干部联合创办”没有必然联系。
目前,清华大学对于“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的所作所为已经明确“表态”,但不知北京大学对于“清华北大家教中心”所使用的“北大”作何感想?
事实上,在国内培训教育市场,借用“清华”、“北大”金字招牌的培训教育机构大有人在,也令消费者难辨真假。借着教育部等四部委专项整治校外辅导机构之机,清华、北大倒不妨清理一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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