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长春场:2022年12月16日0:00-2022年12月23日17:00
武汉场:2023年1月1日0:00-2023年1月7日17:00
重庆场:2023年4月8日0:00-2023年4月15日17:00
海口场:2023年6月23日0:00-2023年6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586)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报考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学段调剂,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此网址仅作报名使用,其它重要信息均由该校校园网发布)。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在海南中学校园网(http://www.haizhong.edu.cn/)下载并填写《海南中学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大学生报名表》或《海南中学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2.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保证图片清晰不歪斜):
(1)《海南中学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大学生报名表》或《海南中学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2)居民xx(正反面);
(3)应届生应聘者须附加提供:
①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②2023年8月前取得的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③国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所在就读院校出具的成绩单与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⑤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骨干教师应聘者须提供:
①大学教育期间获得的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与博士);
②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④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⑤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本人参与该校公开招聘的证明,海南省在编中学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本人参与该校公开招聘的证明;
⑥其它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与业绩证明材料;
⑦个人工作业绩简述。
3.不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长春、武汉和重庆校园巡回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海口场设开考比例,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1:3比例,将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5.每场报名时间结束7天内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相关事项(长春场、武汉场和重庆场可接受现场报名,且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公布审查结果,并在校园网公示)。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将指定地点依次进行,若某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在某一考点招满,下一考点不再招聘该学科教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地点在公告面试成绩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从面试、体检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根据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政表现、道德品质、诚信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予以公布。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从面试、体检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根据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政表现、道德品质、诚信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予以公布。
从考察符合要求,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确定拟聘人员,经海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办公室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人员,该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骨干教师试用期为三个月(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和各场次省份新型冠状病d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二)应聘人员进入各招聘地点应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描通行大数据行程码,提交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并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xx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和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不能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各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该校将在各场次的考前通知公告中发布实时防疫要求。
联系电话:0898-65885933
特别提示:考试工作若受到疫情等原因影响,考试时间、地点或形式需要调整时,该校将提前在校园网(http://www.haizhong.edu.cn/)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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