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招生网(重庆大学招生简章2023)
重庆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为深入贯彻落实D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D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型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320名,分为7个报考类型:
考生依据文理科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其中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分文理,可选择任一报考类型,但选考科目中至少一科与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匹配。
自主招生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录取,具体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见附表《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入学后进入所在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最终专业(类)以《重庆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专业(类)名称为准。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型内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报考类型内的专业(类),具体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条件
招收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教育部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中阶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相关报考类型:
1.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在其他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标志性成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类特长需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分报考类型择优给予初审合格资格。
4.具备良好英语能力,且理工基础扎实,有意向进入重庆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的考生可报考中外合作培养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类特长需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择优给予初审合格资格。考生只能选报与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若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与报考类型不相关者,特长材料不予认定。我校规定,各类学科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如下:
其中: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且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可任选一个报考类型。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18年4月4日22: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报名材料
(1)《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如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为弄虚作假),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每学期学业成绩单、高三历次模拟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证明材料: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若特长材料难以扫描的,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提交方式)。报名材料须信息完整、页面整洁、扫描件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须为特长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深度参与,一旦发现特长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深度参与,取消其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依规处理。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及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评审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免笔试申请
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申请免笔试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获奖证书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于2018年4月4日22:00前发电子邮件至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免笔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免笔试审查核实结论将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建筑土木类建筑城规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邮寄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1件(使用EMS中国邮政快递,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注明“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评审结论将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一并公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行政楼
收 件 人:招生办公室
邮 编:400044
电 话:023-65102370,65102371
截止日期:2018年4月1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4.博雅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人文社科类博雅学院的人文社科试验班(哲学、历史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特长证明材料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博雅学院加试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于2018年4月4日22:00前发电子邮件至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博雅加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博雅学院加试资格,评审结论将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分报考类型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初审合格资格。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材料,学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并对初审合格考生的专利、论文等材料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资格审核工作遵循突出特长、优中选优、规模控制的原则,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倾斜。其中:
(1)对申请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的素描作品进行审核。素描审核合格者,具备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审核不合格者,不具备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只能报考建筑土木类非建筑城规学院的专业。
(2)对申请博雅学院加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博雅审核合格者,具备博雅学院加试资格。博雅审核不合格者,不具备博雅学院加试资格,只能报考人文社科类非博雅学院的专业。审核结果可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公示。
2.考核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核。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或B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3)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①选报人文社科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
②选报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中学数学全部知识点均在考核范围内)。
③面试为学科特长面试。
④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具有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除了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须参加建筑城规学院加试(专业面试和徒手画测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⑤博雅学院加试:具有博雅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除了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须参加博雅学院加试(专业面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3.合格认定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报考类型从高到低排序(免笔试者单独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A类、B类、C类),宁缺毋滥。
A类:免笔试合格考生,以及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不超过各报考类型中非免笔试的合格考生数的5%)。
B类: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合格考生。
C类:其他合格考生。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公示。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A类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①即可录取。
B类及C类合格考生须达到下述条件方可录取:
(1)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C30②(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
(2)选报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制造类、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B40③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
(3)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合格考生,考核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④(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
2.专业安排原则
(1)A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二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2)B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C类合格考生,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和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8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包括: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的合格考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2317(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初审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特长材料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简介: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3
博雅学院人文科学试验班简介: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4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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