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展销会流动性强,商家销售时大多不开发票,一旦产生消费**,消费者由于没有购物凭证,难以证实消费者与展销会的购销关系,发生消费**后难以**。”4月2日,记者从镇江市消协获悉,近来镇江市消协“智慧315”消费**平台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难的问题。为此,镇江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谨慎对待展销会上的各种促销活动,理性消费,及时**。
现年80多岁的消费者许女士向消费**平台投诉反映,前不久在镇江中山西路原恒顺酱醋厂的一个展销会上,被卖石斛的销售商骗了1000元。许女士说,销售商宣传时称石斛可以不但有降血糖的功效,还有明目的效果。第二天,许女士拿着购买的石斛到药店去辨别真伪,药店的专业人士在查看了许女士购买的石斛后,告诉许女士石斛不纯,真正的石斛不可能磨的这么细,且石斛的功效是滋阴的,并不是商家说的可以降血糖明目。许女士要求商家退货。
经协调,销售商最终为许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
消费者钱女士投诉说,她在一家商场举办的展销会,购买了3箱纸尿裤,但是使用时发现纸尿裤中间的棉花起坨。钱女士表示,之前购买该品牌的纸尿裤从来没有发现过该情况,她认为这次购买的纸尿裤存在质量有问题,要求镇江市消协协调退货退款或者换货。
经消协工作人员协调后,商家为钱女士办理了换货手续。
镇江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告诉记者,近年来,各种展销会类的投诉日益增多。但由于这些展销会门槛低,各类商户鱼龙混杂,主办单位管理不严,造成目前各类展销会上充斥着售假逃逸、随便混入的情况。“甚至有消费者投诉,说有些不法商户在已经撤柜的展位上,公开售假。”
为此,镇江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主动了解展销会的资质、信誉,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要主动了解展销会主办方或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不能被其“多买多赠”“厂家让利”等花样百出的广告宣传、优惠折扣所迷惑。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要对销售人员的宣传促销进行合理分析,特别是贵重物品,更要三思而后行,切忌冲动消费,并坚持选择正规部门或者单位举办的展销会。
二是要认真查验、甄别商品,索要购物凭证。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时,要对商品进行仔细甄别,检查商品的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并尽可能上网查询辨别商品的真实性。
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时,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食品在加工制作时是否注意清洁卫生,并认真阅读食品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无鼓包等现象。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有防尘设施的散装食品,并注意看清是否在摆放位置有相关食品标签。要仔细查验商品或者食品是否属于“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发现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提高警惕。另外,一定索要购物凭证,注意留存经销商和展销会举办者的信息,才能维护好自身的消费权益。
三是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证据,发现问题及时**。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一定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如遇到消费**,应及时向销售商主张权益。如果展销会结束才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凭证找展销会的主办方主张权益。
此外,镇江市消协还提醒展销会的主办方,要切实加强对每个参展商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参展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义务,同期,严格审查参展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明确参展商的产品质量责任,定期对参展商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参展商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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