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慈溪**供图
尽管“克隆”QQ号冒充亲朋好友诈骗的方式屡见不鲜,但还是有人不慎“中招”。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人民**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两名高中生因轻信假冒的QQ好友,共被骗5500元。被告人吴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3月,16岁高中男生小冯正在玩手机。这时,QQ上突然冒出一个添加好友的申请,一看头像和昵称是昔日同窗“小胡”的QQ,小冯以为是对方误把自己从QQ好友列表中删除了,于是没有任何怀疑就同意加“小胡”为好友。
“小胡”在QQ聊天中提到,自己目前在泰国旅游,随身带去的人民币现金在那不能使用,让小冯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转点钱过去。因为平时关系要好,之前又确实听小胡提过要去泰国玩,小冯不疑有他,分几次转了1800元过去。
之后“小胡”依旧说需要钱,可是小冯的零花钱已经见底,“小胡”于是让小冯联系其他同学帮忙救急。小冯联系到了另一位同学小丁。三人之前都是相熟的同班同学,小丁没有多问也决定义气相助,先后转账14次,借给“小胡”共计3700元。
第二天一早,小冯隐约觉得昨天借钱的事不太对劲,想着直接打电话向小胡问问清楚,结果小胡确实在泰国旅游,但并未通过QQ找人借钱,小冯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人骗了,还不小心把同学小丁一起拖下了水。于是两人赶紧在家长的陪同下,向所在地派出所报了警。
7月16日,嫌疑人吴某在广西落网。经查,吴某1990年出生,15岁时曾因犯抢劫罪获刑。3月31日晚,吴某使用QQ诈骗软件搜到了正在泰国旅游的小胡QQ,并进入小胡的QQ空间,**了他的照片作为QQ头像,并添加小冯为QQ好友。之后吴某冒充小胡,向小冯和小丁行骗。据吴某交代,在4月7日晚,他又用同样的手段,向重庆的一位受害者骗取了18100元。
案发后,小冯和小丁从吴某的亲属处拿到了赔偿,弥补了经济损失,后对吴某达成了谅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向**预缴了18100元违法所得。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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