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青新闻网邯郸频道的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获悉,该网站最新公布一则《第六批群众**举报重点关注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记者从该文件获悉,近几年来,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乡马寨村村东多家化工厂,生产过程中异味严重扰民,且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厂区周边东风渠内,污染周边耕地及地下水资源。行政区域为邯郸市 肥乡区。污染类型为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乡马寨村村东多家化工厂,生产过程中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肥乡区旧店乡马寨村村东多家化工厂均位于京津新材料产业园区。
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报告书已于2019年5月9日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冀环环评函(2019)564号),配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处理规模为1000m3/d,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407MAOFFDNE9K001V),2022年3月25日开始进行设备调试。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至16日对园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检测,根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环境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五氧化二磷、氨、硫化氢、二氯甲烷等因于浓度限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氯气、甲苯、丙酮等因子未检出。经现场认真排查,园区内现有河北国晨化工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东方博特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家化工企业,其他17家均为在建或未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异味来源为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二甲基海因6000、二氯海因、噻吩乙醇、融雪剂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3月经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邯审批字(2020)17号),2020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9月1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407MA0CUE7R5R001V)。主要生产设备有搪玻璃合成反映釜、分离器、母液蒸发装置、振动筛分装置、冷凝器等。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振动筛集尘罩管道未连接,母液收集处理设施管道未连接,存在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废气排放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预计4月9日出具。
(2)反映“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厂区周边东风渠内,污染周边耕地及地下水资源”问题部分属实。执法人员对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东方博特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国晨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排查。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高纯三氟化氯、高纯六氟化钨、三氟甲磺酸等,该公司各生产线审批、验收等手续齐全,2022年1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表(编号
91130407MA0832ML81001Z),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80吨,经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于冷却循环水补水。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日产生量约10吨,经调节池+A/0生化处理+沉淀等工艺处理后,用罐车运往曲周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转运有台帐记录。河北东方博特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糠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11月经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2010年11月通过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2020年8月换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42878703799X9001V)。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塔底废水和除尘脱硫废水,生产塔底废水经蒸发器蒸发后通过管道、气包全部进入水解锅使用;除尘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生化工艺处理后用于抑尘或绿化。
河北国晨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特戊酰氯,项目环评于2013年9月经原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15年9月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8月换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4286892924360001P)。该公司废水主要为脱盐制备水、真空泵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15吨,经隔油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气浮等由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约10吨用于循环水补水,其余用于泼洒抑尘。经排查,以上四个公司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均未发现设置排污口,执法人员对企业内部、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和外排污水迹象。经排查东风渠及周边支渠内设置排污口,未发现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厂区周边东风渠问题。但检查发现,河北国晨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加药台账记录不规范。
3月30日,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东风渠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东风渠水质中COD浓度为38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标准和考核水质目标要求(水质目标为40mg/L):氨氮浓度为0.414mg/L,总磷浓度为0.10mg/L,pH值为8.23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标准。东风渠肥乡区南赵庄断面2021年月度水质COD检测结果为IV类水或V类水,水质无明显变化。4月1日,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上四家化工企业废水、地下水等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预计4月9日出具。
反映情况为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1)立行立改。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责令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振动筛集尘罩管道已连接,母液收集处理设施管道已连接。立案处罚。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河北利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振动筛集尘罩管道未连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5万元。加大监管。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对产业园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严防出现非法排放问题。
(2)立行立改。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责令河北国晨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完善了加药台账,已整改完成。立案处罚。肥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河北国晨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加药台账记录不规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2万元。待四家化工企业废水、地下水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加大监管。肥乡区对全区生产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注:本账号一切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侵权必究。】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商川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clgvs.com/zhishi/60078.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