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适龄幼儿顺利入园,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现就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登记办法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可登记入园,各幼儿园新生招生均实行联网登记的办法,每名适龄幼儿只能在片区内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办法
1.招生范围
(1)方亭街道办:以城区筏子河为界进行划片,正住户口在筏子河以东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在什邡市第一、第三幼儿园登记;正住户口在筏子河以西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在什邡市第二、第四幼儿园登记;北师大什邡附小附属幼儿园招收什邡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皂角街道办:正住户口在皂角街道办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在什邡市第三幼儿园登记。
(3)元石镇:正住户口在元石镇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在什邡市第四幼儿园登记。
(4)正住户口不在城区,确因特殊情况有意愿申请城区学位的适龄幼儿,可向有空缺学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并提供幼儿与申请人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2.登记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30日在城区相应幼儿园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带上户口簿并将户口簿复印件交幼儿园备查。
(二)乡镇幼儿园招生登记办法
1.招生范围
各镇适龄幼儿原则上在正住户口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就读。
2.登记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30日在正住户口所在乡镇幼儿园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带上户口簿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登记办法
1.招生范围
市内外适龄幼儿,本着自愿原则,选择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2.登记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30日在相应民办幼儿园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带上户口簿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四)什邡市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登记办法
户口在什邡市外的适龄幼儿可向未完成招生计划有空缺学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租房合同)或居住证,务工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的用工合同,经商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什邡市第一幼儿园:4个班;
什邡市第二幼儿园:5个班;
什邡市第三幼儿园:4个班;
什邡市第四幼儿园:3个班;
北师大什邡附小附属幼儿园:3个班。
(二)乡镇幼儿园招生计划
根据乡镇适龄幼儿生源情况设置班数。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什邡市安羽幼儿益智园:2个班;
什邡市英汉幼儿园:2个班;
什邡市湔氐镇小金豆幼儿园:1个班;
什邡市洛水镇五堰幼儿园:1个班;
什邡市果果幼儿园:1个班;
什邡市马祖镇一星幼儿园:1个班;
什邡市七彩梦幼儿园:2个班
什邡市湔氐镇金贝贝幼儿园:1个班;
什邡市麦兜堡幼儿园:2个班;
什邡市马井镇爱贝金牛幼儿园:1个班;
什邡市嘉育幼儿园:2个班;
什邡市嘉思腾幼儿园:3个班。
三、严格招生纪律
各园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新生登记,登记名单报市教育局职成幼教股审核后,通知新生入学并报到注册。新生注册时需携带《德阳市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和收费行为。
举报监督电话:(0838)8217228;(0838)8201261。
什邡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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