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曝光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贵阳北站、贵阳火车站存在“**”非法营运和喊客拉客问题,8月21日至8月24日,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联合对三大交通枢纽站开展打击喊客拉客和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
截止8月24日,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共计246人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32辆,警示教育喊客拉客人员56人。
中心定点开花,外围机动打击——
【整治地点】贵阳龙洞堡机场
8月22日至23日,由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航空港经济区大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组成的机动打击组,采取“中心定点开花、外围机动打击”的方式,在贵阳机场1号停车场西出口及周边设卡、巡查打击非法营运。
23日晚上7点半,在贵阳机场1号停车场西出口处,联合执法人员设卡对载人出站的私家车进行排查。
执法人员拦下了一辆载有4名乘客的白色商务车,分两组对司机和乘客进行询问做笔录。面对询问,乘客承认和“**”司机议价后,按每人100元的车费从贵阳机场到遵义市,到达目的地付钱,但司机却矢口否认从事非法运营。当执法人员要求查看手机时,该名司机神情紧张,解锁手机时手不停颤抖,执法人员发现司机手机里有二十多个“**”司机交流群,司机也承认自己从事非法运营。
约半个小时后,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司机间有联系,会相互通知,一些“**”可能会撤出至机场外围拉客,于是集结力量对机场的外围路线进行巡逻打击。
在机场外围的巡逻打击过程时,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辆载有两名乘客的“**”,虽然司机拒不配合调查,但交通执法人员通过移动执法系统查到,该司机曾于7月15号因从事非法营运被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查处过一次。随后,机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该名司机移交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做进一步询问调查。
从源头上切断“**”产业链——
【整治地点】贵阳火车站
8月23日上午10点,火车站广场周边打击喊客拉客以及非法营运乱象整治行动开始。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南明大队、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朝阳派出所便衣民警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开展打击行动。
在火车站出站口,记者看到,不时有拉客人员在吆喝六盘水、毕节等方向的乘客,还直接上前询问记者是否要乘车。针对这一情况,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朝阳派出所抽调了15名便衣xx在火车站各通道蹲守取证。
“我们采取相关措施将拉客人员带回派出所查实身份并记录在案,对于初犯进行宣传教育和告诫,如有再犯或累犯,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陈晋川说。
与此同时,在火车站遵义中路附近,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南明大队发现一辆载有乘客的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带至朝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南明大队队长刘祥龙告诉记者,火车站周边喊客拉客现象多年来已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拉客人员一般没有车辆,“**”司机则藏匿在火车站周边的体育馆、鸿通城等区域,拉客人员将乘客带至“**”司机藏匿点,通过介绍乘客赚取车费差价。
“通过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从源头上切断了‘**’司机的客源,‘**’司机自然就消亡了。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进行联合执法,形成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合力,有效遏制喊客拉客以及非法营运乱象。”刘祥龙说。
加强巡查次数,维护营运秩序——
【整治地点】贵阳北站
8月23日,在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配合下,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大关派出所、铁路派出所、金阳车站护卫队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主要针对贵阳北站出站层、地下停车场、东广场出租车功能区等容易出现“**”和喊客拉客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12点,专项整治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非法营运并超载的车辆。该车核载7人,但实际载人9名,其中4名成人(含驾驶员)、5名儿童,从贵州罗甸县至贵阳北站。由于该车辆从事非法运营,交通执法人员将车辆暂扣,并将案件移交给贵阳铁路交警支队贵阳北站大队,根据相关法规,司机将被罚款100元、记6分。
记者在现场看到,各部门执法人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交警和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大关派出所民警对广场上“喊客拉人”的8名司机进行教育,并劝告驾驶员合法经营。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付刚表示,每天都有巡查队对贵阳北站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查处,遇到喊客拉人现象也会进行制止。下一步将会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强巡查次数,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维护贵阳北站营运秩序。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庆 杨林波 冉雨生 任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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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根据《贵阳市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
市交委作为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的行业主管部门,是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开展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对采取围堵冲撞执法机关等形式扰乱机关单位秩序,对在交通枢纽区域以喊客拉客等形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通过任何形式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治安、刑事和涉黑涉恶案件快速介入查处;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依据对周边疑似违停待客的私家车辆进行有效查处;
市运管局:主要对构成非法运营事实的车辆和驾驶员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从事喊客、拉客及非法营运: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3至10万元罚款
据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据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航空港经济区大队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对车辆设备实施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对驾驶员处罚3至10万元罚款;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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