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药业与钟院士的结缘之路

近日网友聂先生在微博发文称收到了连花清瘟的生产厂家以岭药业的律师函。事情的起因源于2022年12月22日他发布了一份讣告称:王某同志临终前还坚持在朋友圈晒莲花清瘟胶囊。我们已经将图片发给了钟院士和吴院士,以感谢他们为川大校友做出的贡献。而他收到的律师函中称:聂先生利用逝者的去世消息夹带私货,隐晦的用文字与图片把逝者和连花清瘟胶囊联系在一起。意图用逝者的死亡贬损连花清瘟胶囊以及以岭药业,有意抹黑中医药。用讥讽、挖苦的方式侵犯钟院士、吴院士的名誉。误导了不明真相的网民和消费者,损害了以岭药业的良好品牌形象。
对于以岭药业律师函的说法,本人实在难以苟同。第一、说聂先生贬损以岭药业。那么如果说晒出逝者死亡前用什么药,就是这种药的贬损的话,那以后我们是不是对死者死前用的药都要保密啊,不然你就是在贬损这种药,要付法律责任。还有我想问一下懂法律的人,贬损违法吗?第二、说聂先生有意抹黑中医药。那我想问问,以岭药业和连花清瘟胶囊能代表我国的中医药吗?还是我国的中医药只剩下连花清瘟胶囊了?既然他有意抹黑中医药,怎么没见其他中医药人士站出来呢?第三、说聂先生侵犯了钟院士和吴院士的名誉。我想问问他侵犯了钟院士的名誉和你们有什么关系?钟院士授权你们替他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了?网上那么多质疑甚至攻击钟院士的人,怎么没见你们发律师函维护一下钟院士的名誉呢?钟院士当年孤身前往武汉疫情第一线,带领医护工作者彻夜战斗的场面我们都记得。他的名誉国家和人民群众都知道,不需要你们维护吧。第四、说他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以岭药业的企业形象。如果说他表示连花清瘟胶囊对王某同志的病情没有帮助,就是误导消费者,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话。那么要是有人能证明连花清瘟胶囊对他的病情确实没有帮助,反过来能不能控告以岭药业诈骗呢?毕竟药盒上写着主治范围呢,但是吃了没效果,这可不可以说是欺诈消费者呢?至于企业形象,如果说因为有一个人吃了连花清瘟胶囊对这个人的病情没有帮助,这就损害了企业形象了?你们把自己看的太高了吧,这是要包治百病啊。
其实,以岭药业在疫情以来可以说是大赢家了,股票连翻上涨,产品供不应求,这是多少企业求之不得的啊。这样一家企业完全没必要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较劲。你这一较劲可好,本来没多少人知道的事,一下子举国皆知了。我觉得企业公关部门应该换领导了,本来这是个显示企业气度和风度的好机会,发个通告即可。文案我都替你们想好了。“看了聂先生的微博,首先,对聂先生朋友的离世深表同情和悲切,同时也非常感谢您朋友对连花清瘟胶囊的信任。其次,连花清瘟胶囊不是包治百病的神药,当病情加重时请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合理用药。再次,钟院士和吴院士对疫情的贡献所有人有目共睹,但在这里也要感谢您的认可。我们以岭药业会一直以发展中医药和全民健康为己任,不断努力研发生产百姓吃得起的好药。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批评,尽管您批评的很隐晦。”这样的通告才是大企业的气度和风度的体现吧。一纸律师函让人感觉到的只能是冰冷和睚眦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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